眾多的情人節來源,有之一是這麼說的。(http://jinyaolin.blogspot.com/2008/02/blog-post_14.html)
在古羅馬帝國時期,有個皇帝叫克勞多斯(Claudius)。為了滿足他個人的野心,他徵召全國男子加入他的軍隊,並禁止全國人民結婚。但聖瓦倫丁修士不懼怕皇帝的蠻橫,幫許多新人完婚。最後修士在皇帝的暴怒下,被折磨致死在大牢裡。
為了紀念聖瓦倫丁修士,人們把他的遺骨葬在羅馬的聖普拉教堂(Saint Praxed's Church),而那天就是2月14日,那天也叫St. Valentine's day,也就是情人節(情人節的英文叫Valentine's day)。
網誌作者說:『一個紀念死亡的日子、紀念因為愛情而死亡的日子,大家是在快樂什麼碗糕?』
呵呵呵,不一樣的觀點。
還有個對愛情絕望的男孩子對著他的神燈說:「請把情人節變成屬於2月29日的節日吧,讓那些該死的傢伙四年才能過一次情人節。」(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shadan7255&article_id=27740156)。
看了你的反應是什麼呢?像我一樣覺得有趣,並一笑置之嗎?!還是認為這是一些沒有情人的人因此而起的憤妒心呢?
情人節的這天,睡得飽飽地才起床,出門把瑣碎事都解決了,問到了要的東西,這也是一種成就感呢!
逛了一圈,到處都是情人節的活動,不論哪一行業總是要與「情人節」拉點關係,有【來就送的來店禮】,有【購買就打折的促銷禮】,還有【買什麼與什麼就送巧克力的情人節禮】,哈哈哈,我也都拿了,這也算是情人節禮物囉?!
哼著歌逛了一個下午,生日禮物拿了,情人節禮物拿了,還有親切的師姐給我的祝福好語;買了衣服,買到書,回家數戰利品;發現幾家好公司,全數寄出履歷;我的心情還是很平靜,很愉快,很滿足。
這樣很好,真的很好,我很滿意這樣的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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